各相關醫(yī)療機構、耗材生產(經營)企業(yè):
按照《四川省藥械招標采購服務中心關于對四川省高值醫(yī)用耗材已掛網產品最低參考價格質疑投訴進行澄清的通知》(川藥招〔2020〕62號)要求,省藥招中心已完成相關質疑信息的核查工作。報經四川省醫(yī)療保障局批準,現對相關產品處理結果通知如下:
公示期間收到質疑信息經核查屬實,按《高值醫(yī)用耗材生產、配送企業(yè)不良記錄動態(tài)管理制度》(川藥采聯辦〔2015〕18號)第六條第二款進行處理。一是按核實后的實際外省參考價下浮10%作為掛網參考價格的產品(詳見附件1),相關產品更新參考價格從2021年2月1日起正式執(zhí)行;二是取消掛網資格的產品(詳見附件2),取消掛網時間從2021年1月23日至2022年1月23日。
請各醫(yī)療機構及時登錄平臺查看及調整。其余遞交申訴材料的產品待進一步核實后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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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經核查無法澄清降價處理的產品列表(請登錄系統(tǒng)查看)
2.經核查無法澄清取消掛網資格的產品列表(請登錄系統(tǒng)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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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藥械招標采購服務中心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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