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示2018年廣東省佛山市醫(yī)療機構醫(y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服務機構采集基準價來源的通知
各供應商:
根據《2018年佛山市醫(yī)療機構醫(y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文件》“7.1限價報價”的“(3)基準價依據來源”之規(guī)定,其中A、B、C項屬于服務機構采集的基準價來源?,F將服務機構采集的基準價來源予以公示,具體通知如下:
一、查看服務機構采集基準價來源的網上操作說明:
登錄http://smix.emedchina.cn(可點擊打開),“進入【項目管理-項目數據公示公布】-找到【2018年佛山市醫(yī)療機構醫(y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點擊標題【2018年佛山市醫(yī)療機構醫(y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服務機構采集的基準價來源】”,在此頁面可以查看“佛山16價格”、“省內最低價”、“省內最低價來源”、“省外價格”。
二、請各供應商務必盡早登錄系統(tǒng)查看公示的服務機構采集基準價來源,如有異議的,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具體要求如下:
1、異議接收截止時間:2018年6月22日下午17:00。
2、異議遞交方式和所需資料:
(1)遞交方式:將所需資料以電子郵件形式發(fā)送到fshcb@126.com,郵件標題格式為“xxx公司對服務機構采集基準價來源的異議”。
(2)所需資料:異議表彩色電子掃描文檔、內容一致的異議表excel表格、價格證明文件。
異議表格式詳見附件。價格證明文件是指:中標/成交通知書、交易平臺的交易數據/訂單截圖、銷售發(fā)票、醫(yī)療機構蓋公章的證明或其他第三方證明,證明文件上須打印或手寫對應的商品編號。
3、注意事項:
(1)為保證異議復核的準確性,價格證明文件應盡可能同時提供上述兩種或以上的證明文件(如:銷售發(fā)票+訂單截圖、銷售發(fā)票+訂單截圖+交易數據等組合);對于由多個單品規(guī)產品捏合而成的商品,價格證明文件應盡可能覆蓋所含的全部單品規(guī)產品。
(2)異議表和價格證明文件須加蓋供應商公章后彩色掃描;內容一致的異議表excel表格(即填寫完畢后用于打印的excel表格)無需加蓋供應商公章。
(3)如異議資料出現郵件標題格式不規(guī)范無法識別為本次異議資料、異議表填寫內容有誤、價格證明文件未注明對應商品編號或注明的商品編號不能與申報商品數據信息對應、價格證明文件反映的信息(商品名稱、規(guī)格型號等信息)不能與申報商品數據信息對應等問題,視為無效,由此產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應商自身承擔。
(4)如對服務機構采集基準價來源無異議,無需遞交異議資料。
(5)異議資料須在2018年6月22日下午17:00前遞交并確保遞交齊全,逾期不予受理,視為同意服務機構采集的基準價來源,由此產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應商自身承擔。
(6)我司工作人員收到郵件后將回復收到,如郵件發(fā)出后超過1天仍未收到回復的,請主動致電我司咨詢情況。
(7)異議查核結果將以郵件進行回復。
(8)如需了解有關基準價來源的規(guī)定,請自行翻閱采購文件57頁“7.1限價報價”的“(3)基準價依據來源”。
三、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黃先生、陳小姐、鐘先生、林先生
咨詢電話:0757-83631901、83636078、83636010、83636083
技術聯(lián)系人:譚先生、彭先生
咨詢電話:18988525904、18923191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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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虹醫(yī)藥電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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