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新冠肺炎防治工作的部署,有效應對疫情防控形勢變化需要,進一步減輕群眾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費用負擔,天津市擬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試劑及配套耗材集中采購工作,現(xiàn)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購主體
我市開展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檢測的公立醫(y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均應參加。非公立醫(yī)療機構和第三方檢測機構自愿參加。
二、采購范圍
本次采購產品包括檢測試劑、提取試劑和一次性病毒采樣管,共分為7個采購單元。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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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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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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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核酸檢測試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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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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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抗體檢測試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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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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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IgG抗體檢測試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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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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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IgM抗體檢測試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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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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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IgM/IgG抗體檢測試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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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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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提取試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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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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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病毒采樣管(主要由含保存液的管和鼻/咽拭子組成,不接受單一產品申報。保存液包含滅活型和非滅活型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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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報條件
取得本次采購范圍產品合法資質的醫(yī)療器械注冊人(代理人),滿足以下要求的,均可作為申報企業(yè)參加。其中,境外醫(yī)療器械注冊人(代理人)應當指定我國境內企業(yè)法人協(xié)助其履行相應的法律義務。
(一)申報企業(yè)的產品應當符合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聯(lián)防聯(lián)控機制及有關政府部門發(fā)布的新型冠狀病毒檢測相關質量標準要求,并按國家有關部門要求組織生產。
(二)申報企業(yè)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
(三)申報企業(yè)未被列入當前《全國醫(yī)藥價格和招采失信企業(yè)風險警示名單》。
(四)同一醫(yī)療器械注冊證/備案號的產品不得委托不同企業(yè)進行申報。
(五)申報企業(yè)應具有持續(xù)生產能力并承諾質量和供應保障。
(六)實行申報企業(yè)材料申報承諾制,申報企業(yè)對本企業(yè)申報的所有材料和價格信息的真實性負完全責任,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
四、采購方式
對本次新型冠狀病毒相關檢測試劑及配套耗材,聯(lián)動全國省級近期集中采購價格,實行限價掛網采購。
五、工作安排
(一)聯(lián)動全國省級近期集中采購價格
有全國省級近期中選價格的產品,取該產品在全國省級近期集中采購最低中選價,作為該產品掛網價格上限。
無全國省級近期中選價格的產品,以其他同采購單元產品各企業(yè)全國各省級近期集中采購最低中選價格的平均價格,作為該產品掛網價格上限。
現(xiàn)將我中心前期整理的相關產品及中選最低價情況清單予以公布(見附件1),對清單之外有其他省級中選價格低于我中心公布中選價格的,請企業(yè)于12月6日17時前據(jù)實告知我中心,按新冠相關試劑及耗材價格補充模板(見附件2)準備材料,加蓋企業(yè)公章后,將電子彩色影印件發(fā)送至我中心,聯(lián)系信箱:tjmpc@tjmpc.cn,郵件標題請標明“新冠相關試劑及耗材價格補充”字樣。
(二)企業(yè)申報價格等信息
企業(yè)按照不高于產品掛網價格上限(關注官網通知)和我市實際采購價格的原則申報承諾供貨價(包含配送費用),按人份報價,報價單位:元,小數(shù)點后保留2位。
請參加企業(yè)于12月7日10時至12月8日17時,將加蓋企業(yè)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權書(見附件3)、申報企業(yè)承諾書(見附件4)、天津市新型冠狀病毒相關檢測試劑及配套耗材集中采購報價表(見附件5)電子彩色影印件發(fā)送至我中心,聯(lián)系信箱:tjmpc@tjmpc.cn,郵件標題請標明“新冠相關試劑及耗材報價”字樣。
(三)確定產品聯(lián)動/掛網價格
對于承諾供貨價不高于掛網價格上限的產品,該價格作為該產品的掛網采購價,由采購主體按不高于掛網采購價的價格在采購平臺進行采購。其他產品,由采購主體結合實際情況議價采購。
六、聯(lián)系方式
辦公地址:天津陳塘科技商務區(qū)服務中心四樓(天津市河西區(qū)洞庭路20號)
聯(lián)系電話:022-24538156,022-24538157
聯(lián)系信箱:tjmpc@tjmpc.cn
天津市醫(yī)藥采購中心
2021年12月3日